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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先是,7月14日,很多自媒体甚至官方账号突然疯狂发布“LV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”的信息,令人十分诧异。
举例:


二、哪个案子
人民法院公告网显示,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于2026年7月16日公开审理一起涉及路易威登的商标行政纠纷案。该案案号为(2026)京73行初4727号,原告为路易威登马利蒂(Louis Vuitton Malletier,简称“LV”),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,黄某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
三、引起的误解
这一消息之所以会引起广大网友的误解甚至诧异,是很多媒体都把这个7月16日开庭的案子,主动关联到此前LV与茉莉奶白的纠纷上。
于是诸多不明真相群众的情绪被点燃🔥

四、谁可以起诉“国家知识产权局”?
理论上,任何人。
众所不周知,商标专利的申请人/注册人,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标专利驳回复审决定不服,商标专利的无效宣告裁定/决定不服,商标的不予注册复审决定不服、撤销复审决定不服等,都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。
这是我国《商标法》、《专利法》赋予的法定权利~
五、谁起诉过国家知识产权局
太多了,数不胜数。
大家耳熟能详的:阿里、百度、华为、京东、腾讯、小米......
(排名不分先后,按拼音首字母排序),
哪一家没有几万件的商标?
哪一家没有几万件的专利?
哪一家没有几万条涉诉案件信息?
哪一家没有起诉过国家知识产权局?
哪一家没起诉过国知局1000次以上?
六、铁打的被告,流水的原告/第三人。
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怎么了?
犯法吗,不,相当合法。
稀奇吗,不,司空见惯。
每年至少两万件知识产权行政确权授权纠纷一审案件,被告都是国家知识产权局。
也就是说,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至少被起诉20000次。
惊不惊喜,刺不刺激!
国知局败诉了,原告开心;
国知局胜诉了,第三人开心;
国知局静静地坐在那里,看原告和第三人斗法,陈述观点,接受证据,铁面无私,不悲不喜~
正所谓铁打的被告,流水的原告/第三人。
七、独立思考
法律人应该有独立的思考,独立的判断,而不是人云亦云。
LV诉茉莉奶白案一审判决尚未生效,特别是一审判决尚未完全公开。
网络新闻此前公布有该案“本院认为”的部分内容:
如果有人说好怕LV要来告我家房子,这当然是在开玩笑。
如果有人把这当真并制造恐慌等,那恐怕就不能只是用chun来解释了......

普通建筑、日常装饰等对普通传统花纹纹路的使用,显然不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,当然不会涉及商标侵权。
如果四叶草图案是一家中华老字号或者民营企业遥遥领先合法注册,还要不要声讨,要不要保护呢?